《服事中的儆醒》
提前1:7-11; 1/8/2012; MCBC; Rev. Paul Wang
引言
好!今天是2012年的第二個主日,新年的感覺好像還沒有過,對不對?但無論怎麼樣,我們在服事中卻不能因為過年而放鬆了儆醒的心,對嗎?
上週我們談了大使命,明白原來我們一生的目標就是使人成為耶穌基督的門徒。為此,我們可以去做工程師、醫生、護士、律師、廚師、甚至是清潔工等。這就是我們神兒女的工作觀,是服事神的恩典與機會。為此,我們並沒有自己的道理,也沒有自己的律法,卻惟有福音的原則。我們看第一點:
並無自己的道理
有理走遍天下,無理寸步難行。這是我們幾乎人人都願意去遵行的人生準則,對嗎?於是,這個世界上,就是人人都有自己的道理,並且幾乎人人都願意並且堅持自己的道理。我記得我小的時候就是一個認死理的孩子,除非跟我好好講道理,否則就寧死不屈!不但如此,還以此為自己耿直不阿的堅持與驕傲。長大了以後,發現還吾道不孤,還滿多這樣的同類人。你呢?親愛的弟兄姊妹,你是那一種人呢?
好,回到經文中來:「想要作教法師、卻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、所論定的(提前1:7)。」這裡的教法師就是教導律法的老師,相當於猶太人的文士、拉比等。
我們知道,當時正處在新約與舊約銜接的初始階段,原本的文士、拉比說不上什麼話,就應運而生出許多所謂教法師來。可以說,當時的教法師們仍是以猶太人的律法主義為基本的根基,來解釋新約的啟示。這樣,自然就與耶穌基督的大使命的福音原則背道而馳。所以,保羅說他們雖然很想要做律法師,卻對自己所講說的並不明白。因為「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甚麼、按他所當知道的、他仍是不知道(林後8:2)」道理其實很簡單,人是有限的,神是無限的,試問有限的人又怎麼能夠知道無限的神呢?」除非怎麼樣?除非是無限的神向我們這些有限的人啟示,刻意讓我們知道祂。這就是神的話語被默示成的聖經及活出來的話語耶穌基督,就是福音。為此,我們就並無自己的道理!
兩千多年前的提摩太在以弗所教會所面臨問題,我們今天是否也同樣要面對呢?在我們的服事過程中,是否有太多自己的道理要堅持?特別是我們今天處於一個幾乎完全透明的世代,有網絡為自己心中的道理申述的平台,有各式各樣的媒體為後現代表現的依託。若不是因為福音的緣故,即使是在教會,誰還在乎誰呢?請問在今天的世代裏,神能否在我們當中找到一位除了福音的道理,並無自己道理的人呢?我們看第二點:
也無自己的律法
好,如果說讓一個猶太人不堅持自己的道理,還不算一件難事。若是連律法也不堅持,那就難了。我們知道以色列人民族的形成,與摩西律法是息息相關,不可脫離的。所以保羅說:「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、只要人用得合宜(提前1:8)。」
律法是什麼?摩西五經是被稱為律法之書。耶穌基督來也為律法作見證,祂說:「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.我來不是要廢掉、乃是要成全。我實在告訴你們、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、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、都要成全(太5:17-18)。」親愛的弟兄姊妹,連耶穌基督也如此這般地肯定律法的地位,試問我們還有誰能不去遵守神的律法呢?我們看第九、十節:「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、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、不虔誠和犯罪的、不聖潔和戀世俗的、弒父母和殺人的、行淫和親男色的、搶人口和說謊話的、並起假誓的、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(太5:9-10)。」
第一、 我們這些已經相信了耶穌基督的人,是已經被神稱義了。所以並不活在律法之下,乃是活在律法之上,恩典之下了。
第二、 雖然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,但神的兒女並不是不用守律法,乃是要求更高,是要守恩典,就是守心、守愛!
第三、 律法是管理人的行為,而恩典及愛則是管理人行為的源頭,即心。
第四、 我們既然已經得救重生,就當顯出恩典大於律法的能力,好讓神在我們聖靈的殿中得榮耀。
第五、 我們不能因為活在恩典中,就制定自己的律法,從而滿足自己的私心。
第六、 總要看使用律法時,是否與神的福音之間是否合宜。
我們看第三點:
唯獨福音的原則
我們看十一節:「這是照著可稱頌之神交託我榮耀福音說的(提前1:11)。」保羅的意思是說,雖然人世間有許多的道理,而這些道理也充滿了聰明與智慧。神的律法也安天立地,不可動搖,但律法的對象卻不是為義人。唯有神榮耀的福音,才是為蒙神揀選、被神所稱義的人所預備的。保羅說,他一生為此而活。
親愛的弟兄姊妹,這也是我們一生的呼召。當我們相信了耶穌基督以後,福音就成為我們一生的目標,由此,就產生出我們人生的方向。因為福音,我們可以決定我們人生的時空座標點。我們無論是作怎樣的選擇,總要以福音為出發點。比如說,我們選擇居住的地方,首先要考慮的是教會的情況。或者是方便我們主日聚會,或者我們是有建立一間新的教會的呼召。因為聖經說,屬神的人不可停止聚會。
親愛的弟兄姊妹,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。想得神的能力嗎?就去傳福音吧!
福音是什麼?福音就是上帝本身。神在啟示馬可的時候,聖靈感動他說:「神的兒子、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(可1:1)」
因為神是要萬人都得救,所以當我們堅持以福音為原則時,就是以耶穌基督的心為心了。
結語
親愛的弟兄姊妹,若是明白主的大使命乃是我們生命的根基,那麼我們在服事中就當儆醒。為了福音的緣故,我們是否願意放下手中各樣的權利,包括我們引以為傲的各樣學問或道理,甚至是我們為自己所制定的律法?
我們一同禱告……
- 7 想要作教法師、卻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、所論定的。
- 8 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、只要人用得合宜.
- 9 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、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、不虔誠和犯罪的、不聖潔和戀世俗的、弒父母和殺人的、
- 10 行淫和親男色的、搶人口和說謊話的、並起假誓的、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。
- 11 這是照著可稱頌之 神交託我榮耀福音說的。